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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离婚诉讼律师解答哪些情况属于婚姻无效

2021-10-16 15:16:33浏览次数:5
[摘要] 通过诉讼离婚结束婚姻的前提是婚姻本身合法有效,如果婚姻本身不合法,就不能通过诉讼离婚来结束婚姻。那么,哪些情况属于婚姻无效呢?

    通过诉讼离婚结束婚姻的前提是婚姻本身合法有效,如果婚姻本身不合法,就不能通过诉讼离婚来结束婚姻。那么,哪些情况属于婚姻无效呢?


    上海离婚诉讼律师解答哪些情况属于婚姻无效


    根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未到法定婚龄的,婚烟无效。


    如果申请时法定无效情形已经消失(重婚的前婚姻消灭,双方达到法定婚龄),婚姻不会被法院认定无效。不过,前婚姻消灭不意味着消除重婚一方重婚罪的刑事责任。


    还存在一种情形是,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而在婚前不如实告知另一方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因另一方隐瞒重大疾病请求撤销的,要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一年内提出。


    不过,现实中上述无效的婚姻还是属于很少数的,如果是这样的情况想要离婚,建议去当地律所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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