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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支付宝小荷包”?
支付宝小荷包(又名“蚂蚁合花”)是由支付宝公司于2020年11月上线的一款产品。正如广告语“一起攒钱一起花”所描述的那样,用户可在支付宝内开通一个共享账户,并邀请其他人加入。该共享账户下的所有人均可往“小荷包”里存钱或取钱,而每一笔存取记录,均会通知到共享账户下的所有成员。
发起成立“支付宝小荷包”的用户为该“支付宝小荷包”的创建者,创建者有权从“支付宝小荷包”内成员中设置管理员角色,待该成员确认后即可成为管理员。创建者与管理员均有权单独邀请其他用户加入“支付宝小荷包”,其他用户加入后即可使用支付宝小荷包内资金,而无需其他成员确认。
同一“支付宝小荷包”的任一成员均有权查看该“支付宝小荷包”内资金的转入、转出、收益等明细记录,包括交易时间、交易金额、交易商户、商品说明、账单分类等。创建者与管理员有权设置限额,一旦设置限额,各方仅能在限额范围中取用资金。
创建者与管理员均有权单独将对应的“支付宝小荷包”内除创建者和管理员外的其他成员移除。管理员亦有权选择退出当前“支付宝小荷包”。而创建者则需清算并通过支付宝审核后,才能彻底注销该“支付宝小荷包”。
“小荷包”里的钱归谁所有?
“支付宝小荷包”正如其名,如同一个放在客厅里的储蓄罐,所有“家庭成员”均可往里存款。“支付宝小荷包”的资金归属,基于各成员所形成的约定。该约定并非在加入某一特定小荷包时达成,而是在用户首次开通“支付宝小荷包”时就达成合意。基于此合意,用户对自身的地位(“创建者”、“管理员”或“成员”)及其对应的权利、义务都表示认可和接受。我们来看在“支付宝小荷包”的《用户服务协议》中,约定荷包内的资金归属的条款:
如当前“支付宝小荷包”仅有创建者,而无管理员,则该“支付宝小荷包”内资金归创建者一人所有。如当前“支付宝小荷包”存在创建者和管理员,则该“支付宝小荷包”内资金由创建者与管理员不分份额地享有、使用和支配,并且不分份额地承担义务。创建者与管理员均可在本服务支持的场景中,独立使用部分或全部支付宝小荷包内资金,而无需该“支付宝小荷包”的其他成员确认。
根据约定,“支付宝小荷包”内的资金归创建者和管理员(如有)所有,成员对荷包内资金不享有所有权。因创建者和管理员对资金共同所有,转入或转出资金均系协议中约定的权利。但当成员打款进入荷包时,资金的所有权从成员转移到了创建者和管理员,类似成员对创建者和管理员的赠予。而当成员使用荷包中的款项时,其行为类似于为创建者和管理员将款项赠予给成员。但该赠予行为,不仅在《用户服务协议》未作明确约定,其行为也往往与成员真实的意思表示相违背,因此在司法实践中该如何认定,仍要视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判断。
“小荷包”存在哪些风险?
“支付宝小荷包”与传统银行中的“共同账户”有明显区别。在银行的“共同账户”中,需全体联名账户所有人共同出席方可开户,账户的支出亦需全体成员同意。换言之,银行“共同账户”的成员权限均平等,任何一方不可随意取用资金,退出账户,更不可能有权力给其他成员设置单独的限额,或将其他成员直接踢走。“支付宝小荷包”中的权利不均等,必将给各成员带来使用中的风险。例如,成员将款项打入荷包后,被创建者和管理员移出小荷包,成员的资金则难以追讨。或者因创建者与管理员对当前“支付宝小荷包”内的资金使用存在纠纷,将资金进行临时锁定,锁定期间该“支付宝小荷包”内各成员均无法对资金进行转入转出。或因小荷包内的某成员涉及纠纷或诉讼,导致有权机关对该“支付宝小荷包”内资金采取查询、冻结、扣划等措施。
这里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支付宝小荷包”内还设置了专用小荷包。用户可以设置不同的荷包,如“干饭专用”“养猫专用”“健身专用”等。但该分类仅在界面中作显示,并未对专款专用作出单独约定。即便用户未按照专用荷包的用途支出资金,也没有相应的约定加以约束,亦难以追讨回该笔资金。
结语
截至至2021年12月,中国裁判文书网尚未有明确涉及到支付宝小荷包或蚂蚁合花相关内容的判决。支付宝小荷包在产品介绍时,一直宣传该产品系亲密关系,如家人、情侣、朋友共同使用。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成员加入并没有严格的限制。作为成员,荷包内的资金不由自身掌控,创建者与管理员不仅可以将自己移出钱包,也可以邀请自己不认识、不熟悉的成员加入,共享荷包使用权力。而对于创建者与管理员而言,因资金归自己享有、使用和支配,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如遇纠纷,很可能陷入司法风险难以脱身。因此,无论在小荷包内担任何种身份,用户在加入、管理小荷包时,都应仔细审查其他成员的身份,谨慎转入资金,切莫因法律的滞后性而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