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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今天是“五一”国际劳动节,是全世界工人阶级和劳动群众的光辉节日。在此,上海昊善律师事务所全体同仁祝全国劳动者节日快乐!在这个属于劳动者的日子里,让我们共同回顾“五一”国际劳动节的历史由来,顺着建党百年的脉络,探寻我国劳动法的发展历程。 “五一”国际劳动节的由来 19 世纪中期,欧美资本主义国家对工人的剥削和压迫不断加重。1864年,国际工人联合会即第一国际成立,在马克思的带领下,工人运动开始发展。1866 年,第一国际日内瓦代表大会正式提出“八小时工作制”的口号。1886 年5月1日,美国和加拿大八个国际性和全国性工人团体率领工人们游行示威,要求实行八小时工作制,数十万工人罢工参加。他们不畏强暴,坚持斗争的精神鼓舞了全世界的工人阶级,并最终获得了斗争的胜利。为了纪念和响应这次伟大的工人运动,1889年7月,在恩格斯组织召开的第二国际成立大会上通过了《劳工法案》及《五一节案》,宣布将每年5月1日定为国际劳动节。 1917年11月7日,列宁领导的布尔什维克党武装力量向资产阶级临时政府所在地圣彼得堡冬宫发起总攻,推翻了临时政府,建立了苏维埃政权,史称“十月革命”。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中国带来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同时也让国内一些先进知识份子了解到五一劳动节的内容和意义。1919年5月1日,《晨报》出版“劳动节纪念”专号,李大钊等学者在报纸上发布“五一”国际劳动节相关文章。同年5月4日,五四爱国运动爆发,国内工人阶级登上历史舞台。1920年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五一劳动节。作为十月革命的主要传播者,李大钊专门在《新青年》出版的“劳动节纪念号“上发表 《“五一”运动史》,系统介绍了“五一” 国际劳动节的由来及欧美工人为实现八小时工作制而斗争的历史。此外,李大钊还亲自领导了 1920 年北京五一劳动节的纪念活动。 1949 年新中国成立后,5月1日成为我国法定的劳动节。除了放假外,“五一”国际劳动节还对有突出贡献的劳动者进行表彰。 我国劳动法的历史变革 中国共产党作为工人阶级的政党和先锋队,从其成立起就着力维护以工人劳动者为代表的劳苦大众的劳动权益。去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而我国的劳动法同我党的发展历程一道,经历了百年变革。 1921年7月23日,中国共产党成立。在中国共产党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和《中国共产党第一个决议》,决议主要规定了成立工会的基本原则以及兴办工人学校的基本方针。1922年5月,第一次全国劳动大会通过了《八小时工作制案》。1922年6月,中国共产党发表对时局的主张,提出了斗争目标11条,其中包括废止反劳工的立法,制定保护童工、女工以及劳动安全健康的法律。1922年8月,中国共产党劳动组合书记部还利用吴佩孚宣言恢复国会制定宪法的机会,举行了争取劳动立法的运动,发出了《关于开展劳动立法运动的通告》,并拟定了《劳动立法原则》《劳动法大纲》。1948年8月,第六次全国劳动大会通过了《关于中国职工运动当前任务的决议》,提出了工资、工时、劳动契约、劳动争议处理的原则等方面的立法建议,为新中国初期制定劳动政策和法律法规奠定了基础。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作为新中国的临时宪法,其中特别规定了劳动法的条款。195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制定的第一部劳动保险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颁布。1956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工资改革的决定》、《关于工资改革中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工厂安全卫生规程》、《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等规定,对劳动者的工资待遇、劳动保护方面作出规范。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全面反映新时期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新宪法,其中就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权、休息权、获得物质帮助权、受教育权等作了规定,涉及劳动方面的条文达20多条。 1994年7月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八届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共13章107条。这是我国劳动立法的一个重要里程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作为我国第一部全面调整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和劳动法律体系的母法,是制定和执行其他劳动法律、法规的依据。以《劳动法》为基本法,国务院及其劳动行政部门制定了诸多与其配套的行政法规和规章,其主要内容包括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资、工时、劳动保护、就业促进、职业培训、社会保险、劳动力市场管理等多个方面。2001年10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九届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2 年6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九届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7年,我国先后制定了《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标志了我国劳动法制的基本确立。至此,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下的劳动法制体系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劳动法体系的支架性法律基本具备。 结语 劳动法律是与人民息息相关的法律。上海昊善律师事务所始终关注劳动法律领域,长期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法律咨询、合规设计、争议解决、用工优化等服务。疫情期间,上海昊善律师事务所还积极开展法律在线服务,通过网络咨询、电话咨询等途径为疫情期间遇到劳动问题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决实际问题,获得客户广泛信赖和高度评价。 劳动专业律师 特别声明 以上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上海昊善律师事务所或其律师出具的任何形式之法律意见或建议。 如需转载或引用该等文章的任何内容,请私信沟通授权事宜。如您有意就相关议题进一步交流或探讨,欢迎与本所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