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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如今,随着“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共识深入人心,部分人有一种误解:喝酒后驾驶电瓶车就不算酒驾,其实不然。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2条明确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不得醉酒驾驶; 若违法规定,醉酒驾驶则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对于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非机动车)是否属于违法犯罪行为,一看车型,二看血液内酒精含量。 车型 如果驾驶车辆属于超标电动车,则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规定进行处罚。 如何根据车型判定电动车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 从上图可以得知,有电动车区分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三类,其中,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遵循《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2条。 如果酒后骑行电动轻便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将会承受和机动车同样的惩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22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第91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血液内酒精含量 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概念应该不陌生,这一标准同样适用于酒后或醉酒驾驶非机动车。如果所骑的电动车经鉴定,不符合电动自行车的国家标准,而属于电动轻便摩托车范畴的话,醉酒驾驶行为将被认定为危险驾驶罪。 根据《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一条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根据国家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10)》(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2011年1月14日发布,2011年7月1日起实施)和 《关于批准发布GB19522-2010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国家标准第1 号修改单的公告》(国家标准委2017年2月28日印发)的规定: 3.3饮酒驾车: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3.4 醉酒驾车: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交警真的会查,法院真的会判吗? 笔者通过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s://sh.122.gov.cn/(上海,可查全国)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公开公示”公告中查询可得知,醉酒后驾驶轻便型摩托车也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进行处罚。 而以危险驾驶罪追究电动轻便摩托车的法院判决书也不在少数,在上海如(2020)沪0120刑初1217号、(2020)沪0115刑初2337号、(2019)沪0115刑初4284号等。 结语 无论是那种车型的电动车,无论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都要坚持: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喝酒不骑车,骑车不喝酒。 本 文 作 者 特别声明 以上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上海昊善律师事务所或其律师出具的任何形式之法律意见或建议。 如需转载或引用该等文章的任何内容,请私信沟通授权事宜。如您有意就相关议题进一步交流或探讨,欢迎与本所联系。